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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000014349/2026-08293 | |
| 發文字號:沁政函〔2026〕5號 | 發文時間:2026-02-10 |
| 發文機關:沁源縣人民政府 | 主題詞:沁源縣人民政府;東溝泉;太岳區救國會;舊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通知 |
| 標題:沁源縣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東溝泉太岳區救國會舊址等7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6-02-17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守護紅色歷史根脈、傳承紅色基因,充分發揮革命文物在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有關規定,現將東溝泉太岳區救國會舊址等7處具有一定歷史及研究價值的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核定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依法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學劃定該7處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建立記錄檔案。
二、嚴格落實文物保護單位安全責任制,保障文物安全。
三、制定保護計劃,規范實施保護修繕工程,不斷改善文物存續狀況。
四、創新文物保護利用舉措,因地制宜做好活化利用,促進文物保護與文化旅游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切實把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好、管理好、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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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縣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